| 网站首页 | 招考信息 | 资料下载 | 图片中心 | 招考留言 | 
最新公告:     锦江自考办“自考之家”继续接受10月份自考报名至9月1日!  [admin  2008年8月8日]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锦江区招办、自考办将于2008年9月中旬进行搬迁!  [admin  2008年8月3日]        
您现在的位置: 成都市锦江区招生考试信息中心 >> 招考信息 >> 自考 >> 自考信息 >> 正文
专题栏目
更多内容
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
相关文章
082次自考报考查询(截至…
084次自考成绩查询
关于自考全国统考课程和…
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公共政…
081次自考毕业预提名册(…
081次自考成绩查询(限在…
四川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段…
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、考…
四川省第084次自学考试开…
第082次自考统考课程使用…
更多内容
关于自考法律本科的课程说明     ★★★
关于自考法律本科的课程说明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2-8 15:58:41

    法律本科有11门必考课:毛泽东思想概论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、法律文书写作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概论、合同法、公司法、劳动法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婚姻家庭法,这11门课是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的。

    比较特殊的是法律本科的选考课程,很多考生都不太弄的明白,这里详细的说明一下。

    主要是英语(二)这门课程。首先要明确,可以用加考3门选考课的方式免考英语(二)。但要注意:这种用加考3门选考课来免英语(二)的方法,不影响获得本科文凭,但不能获得学位,要想获得学位必须考英语(二)。

    如果对学位问题无所谓,那就可以免考英语(二 ),选择在以下7门中选择6门:外国法制史、中国法律思想史、税法、金融法、保险法、公证与律师制度、房地产法;如果考英语(二),则在这7门中只选择3门进行考试。

    另外,如果是非法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律本科,还必须加考:民法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民事诉讼法学3门课程。

信息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条信息:

  • 下一条信息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
    锦江招考 版权所有 Copyright© 2004 成都市锦江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、成都市锦江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mail:webmaster@jjzk.net

    锦江区招考办地址:成都市锦东路53号(原牛王庙下街3号) 电话:028-84454691 站长:gj

    信息产业部备案
    蜀ICP备0500974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