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参加自学考试的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,自学考试试题覆盖面广,题量大,考题多,很难记忆。有的考生朋友从头到尾背诵整个教材结果考试成绩不理想;有的考生朋友遇到困难就索性放弃参考。他们均未达到目的,究其原因,是他们的学习方法有问题。掌握了良好的学习方法,不仅能顺利地通过自学考试,同时对参加其他学习考试以及社会实践也会有所帮助。作为一名“老自考(1987年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大专毕业、1996年法律专业自考大专毕业、2002年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)”,笔者现将自己的一些学习方法介绍出来,希望能对考生朋友有所启发,从而顺利通过自考。
练习法。学习之余,选择结合考试大纲和教材的习题进行练习,以加深对教材的熟悉和对学习效果的检验,在反复的练习中,自然而然就掌握了所学的知识。笔者在1986年自学“逻辑”课程并参加当年的自学考试时,由于在平时做了许多习题,虽然考前因工作太忙未看书复习,却一次过关。
要点归纳法。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,许多自考教材的要点都用大小写数字明确地表识出来,平时多记忆多理解,就能做到“纲举目张”,从而避免对教材中详细阐述的文字内容费时费力地背诵。做好要点归纳既有利于对学科的整体把握,又可以应对单选、多选、间答题等题型,还可以提高逻辑思维能力。
图表法。这是笔者最推崇的一种方法。我们知道,人的大脑分为左脑和右脑,左脑主要用于逻辑思维,右脑主要用于形象思维。实践证明,形象的记忆符合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,直观形象的材料较之抽象的材料更易于记忆。教材的文字材料一般都表述于平面之中,并且比较抽象、枯燥。笔者每学习一门课程,都是在熟悉大纲和教材的基础上,将重点难点内容制成各种图表,这样,需要记忆和理解的知识就变得直观、形象、立体、简单、条理清晰,从而便于掌握了。与此同时,自己的形象思维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。1995年4月、1995年10月、1996年4月笔者仅用三次便考完第二专业(即法律专业)自考大专的全部课程,图表法功不可没。 比较归纳法。需要学习的知识中,总是有一些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的文字材料,非常容易混淆。一般来讲,这些材料不外乎分为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,而试题大都表现为比较不同点。在比较过程中,记住了彼,可以联想出此,从而全面准确地掌握知识。例如学习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”课程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时,从概念、阶段、形式、特点等方面去比较,就做到了完整地理解、并且相当深刻,不易忘记。(如图)
|
区别 |
感性认识 |
理性认识 |
|
概念 |
对事物的各个片面、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 |
对事物全体、本质和外部联系的反映 |
|
阶段 |
初级阶段 |
高级阶段 |
|
形式 |
感觉、知觉、表象 |
概念、判断、推理 |
|
特点 |
直接性、形象性 |
间接性、抽象性 |
|
局限性 |
反映事物的外部形象和表面特征 |
比较容易脱离现实,歪曲现实 |
笔者至今的两个专科,两个本科以及专业职称,都是于在职过程中取得的。这期间,良好的学习方法起了重要作用。为了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,笔者编写了《自考专科公共课图表速记》和《自考本科公共课图表速记》(均根据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编写),它们融入了图表法、归纳比较法、要点归纳法、练习法等多种学习方法,已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,各地新华书店和考试书店均有售。考生朋友不妨去看一看,相信会有启发作用。
欢迎考生朋友与我交流。
附1、普通信件:四川成都市文武路152号(邮政编码为610017)四川金时代律师事务所(即原成都金时代律师事务所)伍德健。 2、电子邮件:wudejian988@sohu.com或wudejian988@yahoo.com.cn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