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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2005年艺体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四川省2005年艺体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
作者:省招办 文章来源:成都招生考试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4-25 15:54:21
  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、体育院校(系科)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,现公布如下:
   一、美术类专业
  美术类专业(含职教师资、对口高职):本科总分275分,素描、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8分,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;专科总分240分。
  二、音乐类专业
  1.音乐非师范类专业
  ①理论作曲(含史论、作曲、指挥、制作、管理等)专业:本科总分65分;专科总分55分。
  ②音乐表演(含器乐、声乐、歌剧等)专业:本科总分70分,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;专科总分60分,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。
  2.音乐师范类专业
  音乐教育、音乐舞蹈教育专业(含职教师资、对口高职):本科总分270分;专科总分230分。
  三、表演类专业
  1.影视、戏剧表演专业:本科总分315分;专科总分290分;
  2.播音主持专业:本科总分240分;专科总分210分;
  3.舞蹈、时装表演专业:本科总分285分;专科总分240分。
  四、编导类专业
    编导类专业:本科总分220分;专科总分200分。
    五、体育类专业
    体育类专业:本科总分69分;专科总分62分(三州考生52分)。

    达到以上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须在参加文化高考后、通知高考成绩之前,按县(市、区)招办安排的时间填报艺术、体育类专业志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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